我市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完善政策引导、现场督查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标准化管理三年工作目标的要求,日前,市建管局对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分级管理工作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等级划定
从今年开始,对我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划定A、B、C三个等级:
A级工程:按照《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标准》,经市评审组评定为90分(含)以上的工程,并授予"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C级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存在《标准化管理不达标工程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或按照《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标准》,经主管部门评定为80分(含)以下的工程。
B级工程:除A级和C级以外其他工程。
二、实行差异化管理
对A级工程,将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并与招投标、企业资质联动,在日常综合检查中可予以免检。各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复查和抽查,对第一次复查不达标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中扣除该工程所加分值的50%;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第二次复查仍不达标的,予以摘牌,并扣除该工程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中的加分。
对C级工程,市内四区工程的C级工程,由市建管局监督员按要求填报《标准化工地分级管理联动单》;五市三区的C工程,由各区市相关部门填写《标准化工地分级管理联动单》,上报市建管局质安处。对C级工程将采取以下措施:
1、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并实行联动管理机制;
2、C类工程在建管信息网的公布时间不少于1个月;
3、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市场主体考核办法给予扣分;
5、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的,从严查处;
6、一个施工企业年度内有两个工程列入C类,取消该企业年度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对B级工程,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较好和较差的,分别列入A级、C级工程评定对象。
三、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措施
强化初审和复查制度。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每月对拟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汇总表》,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建管局质安处。市建管局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各区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复查。复查比例:对上一批评审的工程全部复查,对再上一批评审的工程抽查50%。
实行定期通报和督查制度。市建管局将每季度公布各区市、各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情况,每年对各区市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督查。每次抽查区市工程不少于10个,对C级工程达到抽查工程20%以上的,实行标准化管理一票否决,扣除区市年度综合评价中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的所有分数;对C级工程低于抽查工程20%的,每发现一个在综合评价中扣除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