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局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完善监管体系
2007年工作,市政公用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监管体系,着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工作。
一是要深入开展建立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的研究。把注意力真正转到市场的有效监管上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二是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修订《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研究制定《青岛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海水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通过公正严明的执法和管理,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努力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要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尽快出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办法》,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特殊情况下临时接管、对违规企业的信息披露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定期公示、定期评估和定期报告制度。对已授权特许经营的自来水、燃气等企业,要严格按特许经营实施监管。对供热、排水、垃圾处理等企业要加快特许经营实施工作。对具备特许经营条件的企业逐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于特许经营,实行特许经营监管。
四是要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为加强行业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建立完善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对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实施定点、定时监测。重点做好对供热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促进全市供热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建设全市供热远程监控系统,对各供热站、换热站出、回水温度实行在线监测,监督供热企业保证供热质量。完善污水处理厂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和满负荷运行率不低于75%。要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继续做好自来水水质公报工作,确保让居民喝上明白水、放心水。其它行业也要研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实行驻场监管制度,从今年开始利用11月12日-18日7天时间,局派员赴各供热企业“蹲点”,指导监督各企业加强管理,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提高供热和服务质量。要从根本上解决供热初始期温度不达标的规律性问题,提前5天试供热,将供热初期易出现的大部分问题解决在11月16日正式供热之前,确保室内温度达标。
五是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到基层班组、站点、车间和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力量、措施、责任“四个下移”。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特殊情况下临时接管应急预案,对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各项应急预案作进一步细化。实行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加强崂山水库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要做好成本监管。
六是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和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定期公布经营状况和成本信息,激励企业改进技术、开源节流、降低成本,为政府定价提供基础依据。对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企业的供热成本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