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改造苏州五有做法获关注
近日在南京举行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推进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新闻发布会上,苏州作为先进典型地区介绍了“五有”经验做法。据介绍,目前,全市池塘养殖面积32.36万亩,已建成高标准池塘面积26.25万亩,高标准池塘覆盖率达81%,预计到年底将达90%以上。
近年来,苏州市大力实施高标准池塘改造工程,作为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作为促进渔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指标,坚持“五有”推动工作。
“实施有规划”。早在2017年,苏州市专门出台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意见,对实施的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分阶段实施目标、资金补助政策、保障措施等作了系统谋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建设有标准”。苏州制定了《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标准》,明确了布局规整、设施完善、达标排放、环境优美等方面的建设要求,特别在养殖尾水处理上,要求按占养殖区域面积8%至20%左右比例配置净化区。
“资金有保障”。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的建设保障机制。苏州市级财政对重点区域的高标准池塘改造实施专项补助,2017年以来,市级财政累计补助资金1.27亿元,同时带动县级市(区)、镇两级配套投入,保障了资金需求。
“技术有支撑”。围绕落实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各地积极委托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编制技术设计方案,建立了“三池两坝”、人工湿地、原位净化等尾水净化模式,提升尾水净化处理水平。制定了主导品种生态养殖技术规范,推广河蟹“863”生态养殖模式等,促进池塘养殖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绿色优质和品牌效益发展。
“运行有监测”。坚持建管并重,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标准化养殖池塘长效管理的通知》,推动各地建立高标准池塘管护、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或尾水达标排放监管机制。一些园区化推进的高标准改造池塘,配套建设了池塘养殖用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池塘养殖区域水质监测,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高标准池塘改造已成为苏州渔业的一个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