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发展并重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青岛市国资委与证监局联手共抓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近期,青岛市政府国资委与青岛市证监局共同签署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一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加强监管信息交流。针对双方监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经营及资产负债、涉嫌重大违规违法、年度经营以及国有股东选派的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等情况定期交流,互通有无;对***国资委出台的涉及国有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改制、重组、国有股权转让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证监会出台的涉及上市公司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并购重组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法规及时通报。同时强调双方通过相互沟通交流,共同推动我市已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
二是建立定期磋商机制,加强监管事项合作。市政府国资委和市证监局指定相关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管协调会议,互相通报前期交流情况,协商解决监管和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推动青岛市证券市场发展的举措。重点包括研究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对上市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管加强监管的措施,研究青岛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危机处理机制,以及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公司治理“瘫痪”时的公司接管制度等。
三是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专项综合治理。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相关问题,市政府国资委和市证监局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加强协调合作,积极探索促进青岛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做强做大”的有效途径。同时,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具有特殊性和体制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综合治理活动,督促落实国有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财务方面“五分开”,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严控经营风险,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会议纪要》的签署,将有力促进我市国资监管部门与证监部门的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研究解决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重大问题,积极营造尊重、维护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自主权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外部环境,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