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8月1日起施行
公路“治超”有了更详细的法律依据。昨天(8月1日),《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次修正案正式施行。当天,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常台高速白洋湖服务区组织开展该条例现场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物品500份。
苏州全市现有公路总里程11742公里,“十三五”期间新改建国省干线353.2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57.3%,位列全省第一。随着公路运输日益发达,苏州交通积极探索“治超”管控新模式,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全市公路可监测平均超限率控制在0.18%。据统计,全市现有超限检测站8处、超限检测点10处,动态称重检测系统52套。仅今年以来,苏州已出动执法人员27569人次,检查车辆23427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4410台次,其中“百吨王”货车12辆,卸驳载33175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宏挺介绍,昨起实施的《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次修正案主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在提高公路安全水平、保障公路运行、服务群众出行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调整。该条例新增的“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章节,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源头、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治超路面执法、高速公路入口和公路渡口“拒超”、科技治超等作了一系列规定。
昨天举行的宣传日活动现场设立了公路执法、公路建设养护、法律咨询等展台、展板、宣传横幅,服务区收费站的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手册等宣传《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公路沿线有关单位和驾乘人员了解、熟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