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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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科学、公正、全面地评价代理机构,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并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行为考评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评周期为一年,于每年度的三月末通过青岛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一次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同时根据考评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应的奖惩,定为A级的在年度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定为B级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全脱产培训,定为C级的年度内不受理企业升级,定为D级的将被暂停半年至两年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资格,直至降低资质等级、注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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