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引导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变科技工作思路,着力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市科技局对全市现有的268家科技类民非企单位进行了梳理。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基础上,加强引导,规范其经营。并针对科技类民非企单位的体制特点,以及其不以营利为目的市场化运作经营特点,逐步纳入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的“塔基”建设,更好的为我市产业创新提供技术服务。
一是把好准入关。市科技局充分利用对申报单位资料前置预审的机会,在严格审查申报单位资格、经营范围和其它有关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同时,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对确实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律不予以前置审批。
二是加强管理,及时纠正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个别单位在经营中存在的超出经营范围的问题,市科技局从维护企业和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向单位法人代表指出并要求立即改正。目前,市科技局为了提高监管和处理投诉的时效性,正在进一步研究规范按注册资本规模分级审批、管理的办法,使其能够更好的为单位所在区市的产业服务。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科技类民非企单位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做出贡献。一方面引导其提高对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认识,充分发挥其自身所具有的技术创新优势,服务于我市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引导其加强与中小企业联姻,达到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增加有偿的科技服务渠道,使其能够不断扩大经营、快速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