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夏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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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66号)精神,保证夏季高温季节、雷雨天气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胶南市安监局一是督促企业并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有动药工房和危险工序进行了监控,同时强化了督查工作;二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各生产企业和储存环节的安全隐患,坚持每星期至少一次深入到企业,查管理、查消防设施、查避雷装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督查和监管,重点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工作,核定储存量、规范储存、限量储存、严禁超量储存,并适时监控,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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