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城阳胶州等区市政府出台政策为企业实施直通车服务制度
自市政府实施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以来,一些区、市根据《市政府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通知》要求,迅速反应,马上行动,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制定服务措施,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搭建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目前,市北区、城阳区、胶州市和崂山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直通车服务制度。
市北区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实施办法》,在市直通车服务办公室制定的直通车服务政策基础上,将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范围拓宽到“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在市北区注册经营的企业”,目前,有78户企业享受区政府提供的“窗口式”和“一站式”服务,促进市北经济加快发展。
城阳区政府2005年10月份出台《城阳区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意见》(青城政发[2005]41号),对180户区内重点企业实施直通车服务,由区发改局、外经贸局、财贸局等抽调骨干人员成立“直通车”办公室,本着“把方便送给企业,把麻烦留给政府”的服务理念,在城阳政务网和民营经济网建立了网上服务平台,为企业快速协调解决影响生产和发展的疑难问题。同时,建立了现场办公、登门服务、节日预约、定期调研等四项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部门和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受企业欢迎。
胶州市政府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特点出台了《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意见》(胶政发〔2006〕40号),建立了直通车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长任联席会议主席,为胶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培育的20强外资企业、20强内资企业、税收超过500万元企业以及列入胶州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目前,共***户企业享受到市政府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崂山区政府延伸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功能,印发《关于建立企业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崂政办发[2005]59号),将在崂山区注册成立正常运营的企业均列为“绿色通道”服务对象,并规定职能部门接到《办理通知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服务对象见面,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框架式解决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书面向服务对象和“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反馈,形成闭环办理机制,即拓宽了服务范围,又提高了工作效能。
胶南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骨干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政府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制度,逐步形成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运转程序和长效机制,要求政府各部门都要制定相关的直通车服务制度,为骨干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在市各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直通车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大企业的普遍好评;部分区、市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始实施的本区、市直通车工作,延伸了服务范围,扩大了直通车服务覆盖面,市、区两级动态管理的直通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