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坚持人才工作与区中心任务相协调。实施了“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工程,将人才工作纳入工委管委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投入,设立了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由财政拨专款用于人才引进、培养、选拔、管理以及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
二是坚持人才政策与新区发展相适应。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区青年学术工程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加快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暂行办法》等人才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十一五”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三是坚持协调工作与人才要求相联系。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领导、组织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形成了工委(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四是坚持人才服务与人才需要相结合。近几年,组织高层次人才400余人次健康查体,发放拔尖人才、青年学术工程技术带头人津贴百余万元。连续组织了两届 “专家建言献策月”活动,100余名专家学者通过电子邮件、考察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踊跃建言献策,共收到各类建议件230多份,均进入工委、管委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