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局就市区老街旧院翻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按照市委领导的批示要求,2月17日上午,市文物局召集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文化局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我市在老街旧院翻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问题。
会议听取了各区改造的有关情况汇报,传达了全市改造工程的总体情况和有关方案,并就市区老街旧院翻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区文化局负责人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强化其文物保护意识,以利于在改造工作中对文物保护的总体把握;二是及时与各区城建部门对接,了解本区改造工程中是否涉及文物建筑,做到心中有数;三是立即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将关口前移,把各区中的具有保留价值的老建筑及时公布为未核定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正常的保护范围;四是及时将已经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旧城改造中的文保单位的保护提供翔实的依据;五是建立迅速的信息反馈和联席办公制度,形成协调快捷的工作机制。
会议还要求,今后有关市区老街旧院的翻新改造工程,必须重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文化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各区市文化文物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建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坚决杜绝破坏历史文化风貌的大拆大建行为,维护青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美誉。
随后,四区文化局负责人纷纷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就老街旧院翻新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会后将及时把本次会议的内容向分管区长汇报,并及时和区建管局沟通,争取提前介入,调查了解本次改造中涉及的各级文保单位及历史优秀建筑,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保护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