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局长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司法局长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区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按照抓落实、抓深入、抓创新、抓规范、抓提高的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莱西市司法局根据市局下达的2006年度司法行政目标任务和莱西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制定出台了《200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考核奖惩办法将考核内容确定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将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点。实行本职工作、自身建设、民主评议加创新性工作的“3+Χ”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将各项任务层层进行分解,确定了各科室工作目标,并制定了5条奖励措施和3条处罚措施。在奖励措施中,将重点向创新工作、系统年终考核、信息调研、重大社会活动、争得荣誉称号等5个方面倾斜,并给予考核加分和适当物质奖励。在处罚措施中,将重点放在市局年度考核、违反机关管理规定以及考核较差人员的处理上,通过市局考核扣分、进行书面检查、扣发特贴或奖金、建议调离岗位或单位、辞退等形式,对各种违反机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考核不称职人员给予处理。
四方区司法局为落实市局提出的加强基层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围绕“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工作规范”的司法所建设要求,出台了《四方区街道司法所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一是规范了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建设、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理顺了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司法局、街道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二是明确了司法所承担的九项工作职能,建立健全了司法所业务工作衡量标准和考核体系,完善了司法所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建立了司法所“三个四”管理机制,即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一次社区指导调研、一次社区调解主任例会、一报工作动态;每月一次司法助理员例会、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一报工作计划和小结、一篇调研信息报告;实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胶南市司法局根据市局关于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职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要求,重点实现“四个突破”,高标准搭建法律援助平台。一是在网络平台建设上有突破,力争建立起与市局及胶南市“110”、“120”“12315”、各司法所联网的法律服务专线协调指挥中心。二是在体系建设上有突破。积极协调公、检、法、财政、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争取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制定制度,落实措施,构筑全社会大法律援助体系。三是在宣传领域上有突破。制作法律援助专题片、策划独具特色的品牌用语、印制宣传画页、创办《胶南法律援助》专刊、开展重点区域宣传(集市、社区、学校等),力求使全社会广泛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有突破。充实专职律师队伍,建好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站,并在年内建立起一支30人左右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