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实行教代会提案面复制度
多年来,青岛科技大学重视教代会提案的落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提案的效能,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常设机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人大、政协提案工作经验,制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面复制度。提案面复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立案后,两个月之内提案执行部门必须向提案人就提案的落实情况当面回复。2.提案人对提案执行部门的答复满意的,视为提案落实到位;对答复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执行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并加大落实力度,在一个月之内就进一步落实情况再次进行面复,直到提案人对答复意见满意为止。3.对于未立案的代表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作为“建议”转告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接到告知后二周内及时向提案人当面说明情况。
该制度同时对提案执行部门的有关职责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案面复制度于200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教职工暨第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将为我市更好地发挥教代会提案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