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青岛市2001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城市,经过三年的努力,各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胶南市、胶州市、城阳区提前通过国家验收,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目前,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也进入验收阶段。
为保证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的两级审查验收,各有关区、市政府积极行动,认真准备。青岛市环保局和平度市、莱西市等地政府分别组织召开了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调度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一是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各区市把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作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责任。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定了验收准备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到了措施、责任、人员、时间四落实。莱西等部分区市政府还将对生态示范区建设督查和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及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之中。
三是突出重点,真抓实干。认真分析查找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突出本地特点,彰显亮点。
四是按照规范、齐备的要求,认真准备各类验收材料和档案资料,使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成效在文字等材料上得到全面、真实、充分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