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该法的宣传学习,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思想重视,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宣讲辅导公务员法知识,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骨干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讲座。
二是严密组织,抓好落实。在8月15日前集中5个学习日,组织各区市局和机关各处室公务员吃透法律条文,深入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学习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底评选先进处(科)室和优秀处(科)长的重要条件。
三是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围绕公务员范围、分类管理、工资福利、职务与职级设定、奖惩、辞职辞退等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相连,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帮助大家澄清各种模糊认识,使大家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要重视提高学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