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建立处长例会制力促机关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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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为保证全局工作的统一,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和决策水平,促进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日前,青岛市工商局出台处长例会制度,传达上级精神、部署下步工作、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重要措施和交流先进经验,提高机关的整体工作水平。制度规定,处长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市局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市局党政领导、助理巡视员,直属局局长、副局长、内设处主要负责人,各处(室)、站(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例会。处长例会根据当前的工作安排和上级部署确定议题,充分吸取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由专门人员详细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按照督查制度规定对会议决定事项立项督查,定期反馈办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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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2:58: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