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冻后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会议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解冻”后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5月30日上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开全市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结合青岛实际,就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提出了贯彻意见:
一是加强农用地转用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限,规范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方式,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严格按程序征地和落实征地补偿费用,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工作。
二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供地,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管理。
三是积极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对“冻结”前上报省厅和国土部的正常用地报件和完善用地手续报件,各区(市)国土部门应积极与省厅和国土部联系沟通,争取尽快得到批复。
为使各区、市国土资源局尽快熟悉解冻后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的新规定和新程序,更好的开展工作,会议专门安排了对口业务培训。市局政策法规处、计划信息处、集土处分别就土地执法监察、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农转用征收等问题对各区、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各区市国土资源局会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将有关情况报各自区、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