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城阳分局开展人性化监管促进工作上新水平
为了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关民生”的工作理念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城阳分局开展了人性化监管,擦亮服务品牌活动,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创建活动中,重点把握了“四项原则”:
一是依法行政的原则,二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四是主动服务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人性化执法。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倡导人性化的执法理念。要求执法人员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摒弃特权思想,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以文明的语言、文明的行为、文明的方式,实行文明的执法,做到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并重,严格要求与提高素质并举,严格监督与廉洁自律并行。二是严格执法,妥善处理法、情、理之间的关系,重点做到了八个区别对待:蓄意制假售劣与客观过失的区别对待;未遂行为与既遂行为区别对待;造成危害后果的与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区别对待;违法后积极纠正、消除影响的与消极对待、放任违法后果发生的区别对待;法定从重处罚的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对待;初犯与惯犯区别对待;积极配合调查与对抗隐瞒区别对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与执法过程中查获的区别对待。通过对不同情况的不同处理,把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前谈话制度和结案回访制度。谈话一般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一般案件谈话,由案件承办人员具体负责,重大案件的谈话,由分管领导负责。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违法违规的事实与根据。建立结案回访制度主要通过座谈和信函两种方式。由纪检组定期与法人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执法人员的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谈话和回访制度,做到宣传在先、罚教并举、案结回访、***服务,使相对人心服口服。
(二)人性化的日常监管。一是制定了《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等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监督结果的评价,规范检查的程序,增加检查的针对性和监管的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药品生产企业采用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采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对特殊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对管理问题较多的单位,在帮促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利用新闻媒体或城阳局网站,进行曝光。对管理规范的涉药单位减少检查频次,使这些企业有更多的精力谋求企业的发展。三是加强了信息化网络建设,扩大网上监管的覆盖面。
(三)人性化服务帮促。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店)活动,通过建点示范,以点带面,引导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立业,争取2年时间在全区营造诚信安全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了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促进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三是构建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药学会的作用,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学术交流、人员培训、参观考察学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另外,发挥城阳局网站的服务平台作用,开辟机构介绍、办事指南、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网页,使企业可以进一步查询法律法规,及时掌握食品药品监管动态。
通过实行人性化监管,较好地处理了监督与帮促、处罚与教育、整治与规范的关系,实现了监管效果与监管目标的最佳统一,提高了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