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政府制定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工作实施计划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青岛市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2003—2007)》(以下简称《责任书》)的通知要求,按照责任书制定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分工,李沧区政府组织各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李沧区的实际状况,经过认真论证和反复讨论,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共分为四部分: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全区上下广泛宣传,充分认识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李沧区落实《责任书》的工作;二是责任分工:按照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13个方面的具体建设指标,并确定了责任部门;三是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具体建设指标,指定了李沧区到2007年要完成的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计划;四是相关要求:规定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要求,并明确了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办法。
该实施计划已上报青岛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李沧区生态建设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在李沧区政府正在抓紧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