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下发关于迅速掀起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热潮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迅速掀起单位学海尔个人学许振超活动热潮的通知》精神,市检察院日前下发了《关于迅速掀起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热潮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在前段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充分认识在当前深入开展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的现实意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学习海尔的企业理念和许振超的“三种精神”为重点,以实现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切入点,不断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打牢开展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的思想基础,推动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动员,提高认识。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亲自挂帅,在开好支委会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做到人人知晓,积极参与。二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开展学海尔、学许振超、“平安青岛”、“三快一提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密切结合,突出重点,把握主线,融会贯通,制定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上论坛、体会交流、社会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的意义。同时,要注意培养和发现本部门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进行大力宣传。使学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通知》强调,要牢牢把握学习重点,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讲究学习效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使海尔精神和“振超精神”深入人心,变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要把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与打造“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四型”检察机关、“城市精神大家谈”活动相结合;在迅速掀起学海尔、学许振超活动的新高潮的同时,把海尔、振超精神变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开展的巨大动力和源泉。真正做到:学真经、求实效、鼓实劲,为青岛的经济发展,“建设平安”青岛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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