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建立烟花爆竹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防止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市南区建立了烟花爆竹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层级联动组织,加强监管工作领导。成立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辛永年任组长,安监、公安、消防、工商、质监、城管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的行政一把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安监、公安、消防、工商、质监、城管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东西片两个执法组,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组成;东西片执法组,分别由安监6人、公安4人、消防2人、工商2人、城管4人组成。各街道(社区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监管领导工作不留空档。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区安委会专门制定下发《200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和销售安全监管方案》和《关于加强200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协调组织个执法组的工作,部署联合执法事宜。东西片两个执法组实行包片分工负责,将全区128个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分解,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各街道(社区委)安监办、城管中队、派出所、消防中队、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是管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组织检查、执法,确保监管不留缝隙。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区政府专门下发《青岛市市南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及销售安全监管办法》,对烟花爆竹配送、销售、退存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专人、专管、专盯”制度,即:盯住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盯住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的动态变化、盯住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台帐,区安监局统一印制《市南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表》下发各街道(社区委),各街道(社区委)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填写《市南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实行日常巡查制度。从2月2日至3月4日烟花爆竹销售期间的联合执法日程、保障车辆、检查摊点等,都做出了具体安排,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