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确定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上午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印发实施,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规划了今后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对我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去年市政府法制办即着手开展《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多轮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该《意见》。今年6月和8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8月31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了文件。
“我市《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振东表示,《意见》内容体现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既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对未来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部署,在工作安排上体现全面、连贯。同时,对中央、省部署要求进行全面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具体化、细化,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先行先试。
《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按照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意见》最后要求,各项工作任务除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