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
青岛日报讯 日前,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成立了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调解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市处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意外伤害纠纷又有了新的途径。
《意见》调解的范围是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或者组织的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中小学、幼儿园在教学与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与相关团体或自然人之间的矛盾纷争或其他偶发、突发事件。市教育局在总结多年处理校园伤害事件的经验基础上,针对校园伤害事件的特殊群体,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关工委共同建立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一批熟知校园伤害事件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教育工作者、法律专家教授、优秀律师、仲裁员等参与调解工作。
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畅通利益诉求,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建设和谐、友善、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