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集团组建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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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在***广场举办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条例》授予青岛地铁集团行政执法权,以维护地铁正常的运营秩序。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我市的《条例》也借鉴了各地的通行做法,授予了地铁集团公司行政执法权。也就是说,地铁集团公司特定人员在按照规定接受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后,可以在车站和车厢范围内进行执法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目前,青岛地铁集团公司已经组建了执法队伍,未来将根据《条例》授权依法对携带禁止物品进站乘车、破坏站内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破坏轨道交通设施、逃票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初期,执法人员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会以劝导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力争为乘客创造安全、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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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1:00: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