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岛职工年均工资48453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6
市统计局昨日发布,2014年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48453元,与2013年的42688元相比,增加了5765元,同比名义增长13.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6%。
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62104元,与2013年的55363元相比,增加6741元,同比名义增长12.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3%。2014年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8070元,与2013年的32624元相比,增加5446元,同比名义增长16.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7%。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纳入统计范围的包括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法人单位,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