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项目27项放开15项放权——省物价局局长在青解读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
青岛日报讯 昨日,我市深化价格改革专题报告会举行,省物价局局长陈充应邀就近期出台的《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作了专题解读。
青岛日报制图 金 琳
记者从报告会上获悉,《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提出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方案》还明确放开27项政府定价项目,下放15项政府定价项目管理权限。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价格改革路线图,对推进价格简政放权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减少政府定价项目,进一步放开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二要下放价格管理权限,扩大市、县政府价格管理权限。三要改进政府定价管理,加快修订《山东省定价目录》,创新政府定价监管方式,改进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公益事业价格监管,制定完善科学规范的成本核算规则。
据悉,我省将深化包括电力、天然气、水、供热、交通运输、医药和高校学费等七项改革。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电价、气价、水价的改革目标:按照公平负担、调节需求、与上网电价联动的原则,推进销售电价改革,逐步实现全省“同网同价”;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逐步实现“同网同价”;按照保障工程正常运行、满足还贷需要、不计利润的原则,合理确定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供我市各门口价格。
此外,我省还将构建托底的民生价格政策体系,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在价格改革中,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着力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对基本公共服务实行低价或免费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联动、公开透明的12358价格举报系统,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