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系列活动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公务员局获悉,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将在全市开展 “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主题活动,强化公务员岗位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公务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素养。
根据活动安排,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将积极参与“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创建,深入开展见习服务、岗位轮换和工作体验活动,同时,结合落实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开展“当一周(天)社区助理”等活动。原则上,市直机关40周岁以下公务员每人每年参与公共服务实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我市年内将在部分政务服务大厅建立“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共服务实训基地”,组织近年来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实践锻炼。各区市要充分利用所属街道、社区等岗位资源建立公共服务实训基地,组织公务员走进服务窗口、街道社区,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
同时,我市还将引导公务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争做弘扬“微尘”、“红飘带”精神的表率,打造公务员 “志愿服务团队”、“爱心驿站”等志愿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