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发放防空防灾警报音响信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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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市政府定于2013年11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练,请广大市民在上午10:00-11:00警报发放中,注意听辨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灾害警报信号。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时,三种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
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鸣15秒,停10秒,再鸣放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每个周期之间间隔2分钟,反复鸣放3遍,共用时间10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与灾害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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