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十项任务打造全国副省级发展环境最优城市行政审批时限再提速30%
青岛日报讯 行政审批时限要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提速30%,自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业项目落地审批压缩为23个工作日……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抢占先机、掌握主动,我市昨日下发 《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部署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工作任务。
我市 《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以打造全国副省级发展环境最优城市为目标,围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三大任务,提出了审批事项精简下放、审批提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涉企收费、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涉企平安环境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化阳光政务、开展集中整治等十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再造政府行政流程,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环境。这十项工作任务主要内容有:
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现有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法定依据的全部取消,确需保留的纳入流程管理。对青岛高新区、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原则上以委托授权、代办等形式下放约16个方面的涉及18个部门的36项涉企审批权限。对七区五市,除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以及国家有特别规定情形外的市级行政审批权,原则上均予下放。五市积极推进审批权限向省级开发区下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整合下沉到中心村和社区,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
实现审批大幅度提速。行政审批时限要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提速30%。深入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速,以副省级城市最低时限为目标,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审批实行流程再造、高度并联、容缺受理、大幅提速。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审批压缩为6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建项目审批压缩为61个工作日。优化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流程,力争使工业项目核准和备案时限分别压缩到23个工作日、19个工作日左右。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除保密事项外所有处罚案件全部纳入网上运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涉企检查必须建立健全台账和备案制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建立教育、培训、处罚相结合的人性化执法新机制,推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
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深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投资项目落地审批涉及的7项收费征缴环节,清理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功能区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力争在园区内试行工业项目落地审批“零收费”。按照“优于标杆城市、低于现行标准”的要求,大幅清理缩减经营服务性收费。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把与政府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市级审批大厅管理,并纳入审批时限控制。积极引进培育融资担保、律师仲裁、认证检测、技术评估等高端中介机构。对中介机构统一实行“星级”管理,建立奖惩机制、黑名单和资格准入等制度。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扩大公共资源入市交易范围,年内逐步将各级涉法涉诉资产处置、公共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国有企业股权变更及实物资产处置、林权交易、文化产权转让、户外广告设置权冠名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推进市、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向镇、中心社区延伸。
加强涉企平安环境建设。年内以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为基础,建立市、区(市)、街道(镇)三级企业治安环境保障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大力解决涉企治安热点问题,建立大企业大项目挂牌保护制度,建立涉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
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市政府公布的29项惠企政策和措施。在注册、登记、融资、质(抵)押、供地、商标专用等方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提供优质准入服务。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窗口,整顿外商服务中介市场,建立外资企业专门年检通道,健全网上年检系统。
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各类行政工作标准、流程、时限、过程等内容,尤其针对企业需求及时公开过程信息、结果信息、行政同类信息等。制定政务公开规范标准,界定分层次公开信息标准、内容,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咨询主体,建立完善与企业互动及即时沟通机制。
开展集中整治。选取10000家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作为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实时监测点,动态监测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市、区(市)、街道(镇)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治理 “庸懒散慢拖瞒”投诉电话,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介绍,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中介治理、平安环境、考核督查等10个专项工作组。各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日常督查和目标考核。此外,为严格问责,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青岛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等行为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