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办法征求意见获广泛关注物价部门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采纳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5月22日市物价局等公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反响。截至昨日,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电话等方式,共反馈300多条意见、建议。
这些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有关收费的定义及归属问题应当明确,防止物业企业滥用;空置房屋超过一年的,从何时开始计算免收电梯运行费,应当予以明确,避免今后引发纠纷;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运行费,政府不应限定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元,应考虑电价上涨因素;门禁卡免费发放数量及卡的工本费用应当予以明确,防止物业企业滥收;《房地产权证》与购房合同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存在误差如何处理,建议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多退少补等问题。其中反映最多的是空置房屋应该如何免收运行费问题,这也是目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意见分歧最大的问题。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对 《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物价部门将认真梳理、研究,对法律上许可,技术上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将一并采纳,使《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更加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