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青岛日报讯 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青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对职责任务和成员单位进行必要调整,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公布市委、市政府决定。
根据《通知》,青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督导检查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