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市企业职工社保实现市级统筹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日前下发《关于青岛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1年开始,我市十二区市企业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制度实现 “六个统一”,加上已经实现市级统筹的养老保险,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全面实现市级统筹。
据悉,“六个统一”包括统一各项保险的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通过社会保险制度的全市统筹,将进一步增强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保障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全市企业职工将不受区域限制,相同的缴费标准将享受同样的社会保障待遇。
由于现行管理模式不统一,我市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制度一直实行五市自行统筹,使我市职工群众不能平等享受社会成果。“比如,目前五市的医疗保险,使用各自的基金管理系统,而且结算方式不统一,五市群众到市区看病,必须先由个人垫付再回到五市报销,手续繁琐,而且待遇水平明显低于七区。”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外七区和五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上的分割,也不利于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不利于满足群众便捷高效的就医需求。“全市实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后,就可以解决全市职工群众的保障待遇不均衡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我市在实施市级统筹过程中,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统一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及待遇支付标准。还将坚持建立责任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在实施科学合理的市级预算管理前提下,全面落实各市、区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到位。此外,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经办原则,确保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总体统一,并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结合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系统建设,加快对五市社会保障卡的改造,将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四项业务经办规程全部纳入统一平台,建立起全市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和覆盖全市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平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