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三公经费有了硬杠杠
青岛日报讯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年度预算确定后,除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通知》对做好深化财政改革有关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行政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继续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时撤销已完成任务的临时机构。切实解决人员超编问题,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规模。《通知》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总量;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严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强化公务用车的使用养护管理,加大对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因公出国(境)经费方面,要从严控制因公出国 (境)团组数和人数,切实防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反弹;严格经费先行审核制度,2011年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实行零增长;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出现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的,既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
公务接待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接待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通知》还对严格规范管理在青举办的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工程共建共享等方面作出规定。大力节约水电油费用支出,推行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2011年全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要达到100%,实现用电、用水、用油比2010年下降2%。
据了解,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构编制、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