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多措并举解计生家庭后顾之忧
近年来,胶南市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以真正解决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为突破口,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了广大群众思想观念和生育观念的转变,新型婚育观念蔚然成风。
早在2009年12月份,胶南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19项上级法定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基础上,又整合、创新推出了10项具有本市特色的奖励优惠政策。2010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486.32万元,用于全面落实上级和本市出台的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胶南市在青岛地区率先开创的“独生女孩母女疾病医疗保险”,已经发展成为经常性的女孩家庭关怀机制之一,该政策规定:对农村符合生育二胎条件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年起至该独女14周岁止,每年享受每位女孩100元、每位母亲120元的母女疾病医疗保险。
胶南市还单独出台了“对镇(街)计生工作人员、村(居)计生主任因重大疾病、因公发生意外重大伤残致家庭困难的,从计划生育公益金中给予不低于600元的救助金”;“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独生子女家庭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扶助金”;“因突发事故致残或父母长期重病而导致特困的独生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亡导致特困的家庭以及计划生育双女绝育户因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困家庭,每户救助300—1000元”等利益导向政策。新增了独生子女家庭在购买农民经济适用房、获得救助、发放助学金、招考招工、创业贴息贷款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的政策,提高了奖励优惠救助标准,实现了部分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相衔接。
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此,胶南市相关部门还根据自身职责制定了一系列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如胶南劳动保障部门规定,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市农口部门规定,在实施惠农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优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