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使用物流管理模式和信息化手段涉案物品存储创出四方模式
青岛日报讯 一件涉案物品从登记、入库、检索、出库全过程实现信息化管理、全程化监督。今年2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四方分局自主研发的“涉案物品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有效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案财物被截留、挪用、损毁等现象发生。全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将此管理方法命名为 “四方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去年10月,四方分局成立了“涉案物品管理系统”研发工作组,将物流管理模式引入涉案物品管理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起“涉案物品管理系统”,对涉案物品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全程规范管理。同时,四方分局依托3处执法办案中心,在每一个中心拿出专门房间设立 “物证保管室”,将所有涉案物品统一保管存放,并对所有入库物品,全部实行激光打码、电脑扫描、视频存储。今年2月,系统研制完成投入试运行。
实际运行中,办案人员移送涉案财物凭《扣押物品清单》、《调取证据清单》、《暂存物品清单》,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在24小时内办理移送手续,保管员根据清单,逐一核对、登记、同步拍照,然后录入“四方分局涉案物品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两份附带涉案物品照片的 《涉案物品保管清单》和涉案物品条码。需要调用涉案物品时,只需用扫描***扫描法律文书上的条形码即可自动查找对应物品的保存位置,系统自动生成物品出库信息,无需手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