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金华路等6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7年第10号(总第21号)
青岛市金华路等6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2007年8月30日公告)
2006年2月至5月,青岛市审计局对金华路等6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青岛市金华路等6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四方区和市南区,分别为金华路、宁化路、宜昌路、浙江路、徐州路、栖霞路。工程内容包括道排工程、电力下地土建部分、给水、路灯及道路两侧绿化等工程。项目由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简称地铁公司)代建,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等3家单位负责设计,青岛金达林市政园林公司、市南区市政工程养护建设总公司等7家单位负责施工,青岛市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青岛嘉诚电力监理公司负责项目监理工作。项目计划总投资7629.01万元,其中政府投资6629.54万元,其余999.47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自筹解决。市审计局仅对政府投资部分进行了审计。截至2006年5月31日,地铁公司报审项目总投资6939.50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6015.72万元,审减923.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地铁公司提供的会计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和项目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实行了代建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基本按期完工,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923.78万元。地铁公司委托监理公司对承包方提报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后,报审工程结算总值6933.50万元(不含浙江路路灯安装工程未实施部分),审计审定6009.72万元,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923.78万元。
(二)欠缴定额编制管理费4万元。
(三)工程量签证不实。地铁公司报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及签证资料,包括了浙江路路灯安装工程,但通过查看现场发现浙江路路灯安装工程未施工,金额约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多计工程价款、欠缴定额编制管理费问题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对工程量签证不实问题移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地铁公司切实履行好代建职责,加强对代建项目的全程管理;协调有关单位,待浙江路路灯工程具备施工条件时,抓紧组织实施,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四、整改情况
地铁公司对审计决定和建议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目前,已按照审计审定结算值与各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并上缴了定额编制管理费,组织编报了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承诺今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对签证不实问题作了处理,承诺今后将继续加强对项目代建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