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物价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暖意浓
青岛日报讯 近日,家住台西纬四路的郝大姐领到了今年第三季度物价生活补贴100元,她感谢政府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记者了解到,我市面向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发放的第三季度物价生活补贴目前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据悉,此次按照每人100元的补贴标准(五市由当地政府确定),市、区(市)两级财政共拨付资金1204万元,12.55万人受益。毫无疑问,物价生活补贴的及时发放,在初冬时节的岛城给低收入困难群众带来了浓浓暖意。
编制专门指数为物价低保联动机制打好基础
据了解,早在2008年,为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我市在国内率先建立起被称为 “青岛模式”的物价上涨与市区城市低保家庭生活补贴发放和保障标准提高联动机制。
市物价局负责同志介绍,要科学地实施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挂钩联动,就必须具备能够准确衡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群众消费支出影响程度的指标体系。本着这一理念,在建立联动机制之前,市物价部门便委托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开始专门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独建立起130户的低收入居民住户常年调查制度,结合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特点,在全市设置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采集点80余个,确定调查的代表商品规格数量350余种,充分保证了衡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指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联动机制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
据介绍,近几年,国内不少省市也陆续建立起类似的联动机制。从全国范围看,各地在启动联动机制时,基本上以物价上涨3%—5%的幅度作为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临时性补贴的门槛。而我市的联动机制,实行即涨即补制度,只要物价上涨,即给城乡低保家庭发放相应的物价生活补贴,确保他们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基本生活水平。
市物价局负责同志介绍,我市以一个季度作为启动联动机制的周期,既考虑到了低保家庭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又规避了个别月份物价短期不合理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从而提高了可操作性。在发放临时性补贴解决眼前问题的同时,我市的“双联动”方式还出于长远考虑,规定在调整低保标准时要将物价上涨因素纳入调整基数范围。临时性政策与长远打算统筹兼顾,体现了更高的保障水平。
城乡全覆盖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众受益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将联动机制适用范围由最初建立时仅覆盖市内七区城市低保家庭扩展至全市七区五市所有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从而实现了联动机制的城乡全覆盖。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11次启动联动机制,向广大城乡低保家庭发放物价生活补贴,累计资金达3863万元,近60万人次受益。期间,还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3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近年来,我市联动机制的实施对帮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应对物价上涨,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记者了解到,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曾做过一次入户问卷调查,97.7%的低保家庭对此项政策表示满意。
市物价局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联动机制,争取在实现城乡低保家庭全覆盖的基础上,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