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乘车卡明年互通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从明年起,我市视力残疾人和下肢残疾人琴岛通专用卡将实现十二区市互通互用,真正做到“一卡通”。
日前,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对《青岛市视力残疾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实现了残疾人乘车卡在十二区市的互通互用。根据《办法》,我市视力残疾人及下肢残疾人本人凭专用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四区、崂山区、城阳区及其辐射到周边区市的无人售票公共汽(电)车。青岛市其他区市的残疾人凭当地办理的专用卡,也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且专用卡可在发行此卡的区市内互通互用。
新《办法》还缩短了专用卡丢失补办时间,将原先规定三个月的补办时间缩短为25个工作日;简化了补卡程序,取消了原来到各区残联统一开具证明的规定,残疾人本人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到莱阳路客服网点(青岛市市南区莱阳路28号)即可办理登记挂失补卡。新《办法》还减免了办卡费用,对原规定需缴纳的10元保险费予以取消。
新《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