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亮化工程审计结果
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青岛市审计局对2004年度青岛市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04年度青岛市城市亮化工程是当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府重点办好的实事之一,工程计划投资4948.60万元,包括两部分:一是2004年度青岛市迎奥运亮化工程,投资3963.40万元,由青岛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建设;二是市内四区237条市政道路路灯安装工程,投资985.20万元,由青岛市路灯管理处组织建设。报审总投资5775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4783万元,审减99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和市路灯管理处提供的项目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和管理状况,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工程按期完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为迎接2008年奥帆赛,美化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审计发现,工程建设及后期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方面
一是招标管理不够规范。迎奥运亮化工程中,招标文件未设置资质要求,有5家无资质单位参与投标并中标,涉及合同金额1539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关于“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和第二十条关于“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的规定。
二是多计工程价款992万元。其中,迎奥运亮化工程多计829万元(包括施工单位结算多计761.41万元),路灯工程多计163万元(包括2005年路灯电费68.81万元)。
(二)竣工后日常维护方面
一是路灯设施屡次发生被盗现象,2005年由此造成损失730多万元。
二是前海一线景观灯具设施损坏较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工程完工以来,由于海雾、海浪侵蚀和人为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约320万元。
(三)监控管理方面
青岛市路灯监控中心负责全市路灯的开关和监控管理,但相关设备陈旧、简陋,无法满足视频监控、防盗和调度的要求。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青岛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多计工程造价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按审计审定结算值及时与各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并向市政府报告了有关情况。同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招投标管理。在今后亮化工程建设过程中,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设置相应的资质要求,进行细致的资格预审,以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亮化设施防护措施,完善亮化工程监控管理。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将汇泉湾改造亮化工程纳入管理、监控体系;对市路灯监控中心现有设备进行升级,综合利用治安监控网络、道路监控系统和亮化监控中心,建立健全监控联动机制。
(三)逐步推广应用太阳能路灯,降低维护成本,有效节约能源。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青岛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和市路灯管理处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已按照审计决定办理了工程结算;采用技术手段加强了亮化设施防盗措施;目前正在办理汇泉湾改造亮化工程移交手续。其他问题和建议,正在逐步研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