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5年第2号(总第02号)
青岛现代农业开发中心投资效益审计结果(2005年6月16日公告)
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青岛市审计局对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属的青岛现代农业开发中心投资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青岛现代农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开发中心”)成立于1999年11月。至2003年3月,共筹集资金3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387万元,自筹资金1477万元。先后投资建了6个基地和5个公司。投资经营情况如表所示:
项目 名称 | 崂山北宅基地 | 平度白埠基地 | 平度洪山基地 | 胶南种苗基地 | 胶南灵山卫基地 | 胶南培训基地 | 佳友 酒店 | 信大科技公司 | 亚孚矿液公司 | 晟瑞经贸公司 | 晟和绿化公司 |
成立 时间 | 1999年 12月 | 2000年 2月 | 2000年 3月 | 2000年 6月 | 2000年 12月 | 2002年 7月 | 2000年 4月 | 2000年 4月 | 2000年 7月 | 2001年 1月 | 2001年 4月 |
投入 资金 | 437 万元 | 208 万元 | 56 万元 | 1920 万元 | 10 万元 | 180 万元 | 82 万元 | 10 万元 | 141 万元 | 37万元 | 无 |
投资 形式 | 独资 | 独资 | 独资 | 独资 | 独资 | 独资 | 独资 | 合资 | 合资 | 合资 | 合资 |
目前 状况 | 未开工 | 2004年1月整体出租 | 2003年3月停建 | 2004年4月整体出租 | 未开工 | 基本 维持 | 2001年停业 | 2003年3月停业 | 2001年8月停业 | 亏损 | 亏损 |
投资 效果 | 资金 沉淀 | 严重 损失 | 全部 损失 | 严重 亏损 | 资金 沉淀 | 略有 收益 | 全部 损失 | 全部 损失 | 全部 损失 | 存在 风险 | 存在 风险 |
审计结果表明,虽然开发中心建设了当时较为先进的工厂化育苗温室、日光大棚、养鱼温室和较高水平的组培楼等项目,引进了部分新品种,但由于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开发中心投资经营决策盲目、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2010万元(截至2003年3月末,开发中心及6个示范基地账面亏损659万元,审计调增亏损及损失1351万元),示范项目建设及运营基本失败,没有起到应有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二、主要问题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盲目决策投资
1、1999年末,开发中心投资建立崂山区北宅示范基地,由于该地域属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适宜建设示范基地,加上土地出让违规,先期投入征地及工厂搬迁等费用417万元难以追回。
2、2000年2月,投资平度白埠基地208万元,种植速生杨、葡萄等作物,并建成***5平方米办公楼等基础设施。由于该地区冬春季节易遭霜冻,土壤质地较为粘重,不适宜种植葡萄等作物,加上管理措施不到位,两年间实现收入不到14万元。除剩有价值30余万元的办公楼外,其余投资全部损失。
3、2000年3月,租用平度市洪山镇平度园艺场,投资58万元种植葡萄等作物。由于该地势崎岖不平、沙砾薄地灌溉困难,加上疏于管理,作物品种无优势,销路不畅,造成经营困难。2003年3月末,开发中心与平度园艺场终止合同,原投入58万元的地上作物,全部抵顶租地费。
4、2000年4月至2000年7月,先后出资成立青岛亚孚矿液有限公司、青岛佳友酒店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信大科技公司,因投资草率,运行一年左右相继倒闭,233万元投资全部损失。
(二)经营管理不善,投资损失严重
1、2001年7月和2002年7月,开发中心两次从澳大利亚引进12万尾淡水鱼苗。由于市场定位不当,至2003年3月末,仅销售鱼苗1万多尾,近90%的鱼苗滞销,并盘亏74962尾,损失率高达63.8%,直接损失187万元。
2、2000年10月,租用胶南市农业局冷库及配套加工车间,投入资金18万元,后长期闲置。截至2004年9月双方未达成终止租赁意见,按合同估算,租赁支出损失81万元。
3、2001年11月,租赁青岛卓琴国立商贸公司房屋。合同签定后一直闲置,且无人看管,部分设施丢失或损坏。至2003年3月31日终止租赁,租赁损失42万元。
4、2001年至2002年,累计购入蝴蝶兰花199672株。截至2004年4月,累计销售122792株,实际盘亏76880株,损失率达38.5%,直接损失78万元。另外,其他花卉损失77万元。
(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1、违法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999年末,开发中心与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征用北宅街道约330余亩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和第七十八条“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的规定,北宅镇街道办事处无权批准该土地出让。
2、违规支付现金。2000年1月,开发中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北京华恒经贸科技公司转让崂山北宅土地权益款20万元(由青岛华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代收)。经调查,北京华恒经贸科技公司已于1999年2月注销,1999年9月和12月签定租地意向书及转让权益协议时已不存在。
3、抽逃出资。开发中心出资成立青岛晟瑞经贸有限公司和青岛晟和生态绿化有限公司后,抽回285万元注册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
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审计建议
(一)示范园的建设应与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因地制宜,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并推进技术成果转化,真正发挥农业示范园的作用。
(二)切实搞好项目可行性研究,防止盲目投资,并加强管理监督,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针对开发中心的经营现状,应尽快清理整合有关项目投资,盘活现有资产,抓好经营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使其尽快摆脱困境。
四、整改情况
开发中心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门组织力量,对投资项目逐项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租赁的平度洪山园艺场和卓琴国立商贸公司房屋等,已解除租赁合同。平度白埠基地、青岛晟华种苗基地,已通过招标予以转包。崂山北宅基地先期投入的资金,经过多方协调没能解决,拟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其他方面的问题正在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