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平的覆盖全民社保体系——专家学者谈十二五期间密织社保网对策
“十一五”以来,我市越织越密的社会保障网,推动着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向郊区五市延伸、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向个体工商户延伸、新型农保制度向普通农民延伸,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范围,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实惠。
如何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有关专家认为,下一步要继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社保体系城乡一体化,推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
探索社保体系城乡一体化
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同昌表示,要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统一、协调、理顺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相互关系。目前就养老保险而言,还存在着两个部门共同分别管理城镇职工和农村这两块养老保险,这是阻碍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根源。因此必须尽快实行模式基本一致、养老保险待遇可以合理衔接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统一协调的政策下健康地发展,以适应社会各类人员在市场中合理流动,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的建立。
刘同昌表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一个单纯性的政策管理机构,而是涉及各个领域,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就必须加强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制建设,这是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基础和依据。此外,通过执法检查,监督制约,把执法检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整性;通过争议仲裁,受理有关社会养老保险争议案件以及职工的投诉案件,以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实施。
推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做法,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了经验,随后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养老制度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公务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市委党校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刘文俭教授说,上海市自1993年就在72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全面推开了社会养老保险,这项保险制度的建立,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能够统筹考虑,体现出公平的原则。
刘文俭说,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立我国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有利于逐步减轻财政负担和促进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我市应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不同组织、群体的利益和承受能力,逐步推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同时逐步提高企业员工和单位养老保险费用交纳比例,以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之间过大的 “剪刀差”。
刘文俭建议说,在全面推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借鉴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参照事业单位的有关做法,逐步在公务人员中建立医疗、生育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等制度,以切实保障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青岛市副主委林萍表示,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既有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又有利于改善企业酬薪福利结构,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市应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照“政府扶持、企业自愿、市场运作、政府监管”原则,全面推进企业年金工作。
林萍说,2005年我国企业年金试点启动,2009年末全国参加年金计划的人数为1179万人,累计基金达2533亿元,企业年金已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补充。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相关文件,推进年金制度。截至2010年4月底,全市已有海尔、海信等115户企业实施了企业年金制度,惠及职工4.2万人。与同等城市相比,目前我市的企业年金参与率、企业年金替代率指标相对较低,企业年金发展具有广阔的空间。
林萍说,我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面临企业认知度不够、企业社保支出负担较高、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意愿和能力不足等制约因素,此外,企业年金还面临着优惠力度不足和管理收益水平不确定性较大等不利因素。林萍表示,在积极宣传企业年金的基础上,我市可以制定并实施新的优惠政策,在考虑自身财政税收能力的基础上,实行按一定比例返还、补贴等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此外,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年金制度建设,并强化监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职能。从企业的实际出发,鼓励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率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鼓励企业参与集合年金计划;市监管部门应对企业年金试点企业定期检查,将激励性原则和普惠制度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年金制度。我市还应不断规范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力求实现企业年金保值增值,确保企业年金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管权相对分开和独立,实现年金市场的有序、均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