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起推行病历一本通此举将方便患者跨院治疗促进就医信息共享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从7月1日起,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由市卫生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将推行使用统一病历本。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方便患者跨院治疗,让医生更清楚地了解其过往病史,促进就医信息共享。推行病历“一本通”,在全省还属首家。
按照要求,从7月1日起至11月31日为实行 “一本通”的过渡期,新的通用病历和各医疗机构原有的病历同步使用,由就诊者自愿选择;从12月1日起,实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全部使用通用病历,各医疗机构原有的门(急)诊病历停止销售,就诊者手中持有的原医疗机构未使用完的病历可以在该机构继续使用完毕。
“‘一本通’不仅可以方便患者跨院治疗,节省更换病历的支出,而且能全面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和完整性。”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生通过“一本通”上的记录,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其他医院对该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等情况,确保患者诊治的连续性,避免漏诊。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一本通”中的各项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可以按照省、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互确认的有关规定进行互认。对于患者来说,将有效避免重复检查、重复用药的情况,节省看病费用。
“一本通”将实行统一格式和标准,封面标题为“青岛市通用门(急)诊病历”,设患者基本信息栏等。病历共20页,其中第1-16页为病历书写部分,第17-20页为“检查报告粘贴页”。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接诊医院在每次接诊前必须在拟记载病史的病历记录页空白处前加盖医疗机构识别章,注明就诊医疗机构全称,就诊时间和科别由接诊医师按顺序填写,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