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执行难清理积案七万余件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法院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去年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有财产积案10775件、所有列入清理范围的有财产积案全部清理完毕,并且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501件。中央政法委清理执行积案验收检查组对我市集中清理积案活动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中,我市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形成了全社会共同解决法院 “执行难”的格局。在拓宽执行渠道方面,全市法院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与公安、金融、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去年两级法院通过联动机制解决执行积案1300多件;两级法院适时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加强执行威慑,有力打击逃避执行的 “老赖”,其中,对3600多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4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公开方面,我市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健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随时受理举报和采取执行措施;建立了强制审计制度,对于经法定机构审计依法确定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实行执行告知制度,承办人法官及时以执行告知函或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执行情况;建立申请执行人会商机制,即各法院的执行案件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未执结的,必须与申请执行人会商,进行面对面交流;全市法院建立统一的执行数据库,执行案件全过程都录入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以执行公开确保执行公正和高效。
我市法院还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救助制度,对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或长期徒刑、确无赔偿能力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以及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给予适当救助。 2009年,全市法院对208起案件实施执行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