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中职学校免学费工作8034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受益
青岛日报讯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我市中职免学费工作,8034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将受益。
《通知》规定,持有民政部门低保家庭有效证件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病因灾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及优抚家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4月底,免学费工作将全部结束。届时,学校将退还学生2009-2010学年已交学费。
《通知》还规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据统计,全市33所符合条件民办学校预计减免1600余人的学费,财政将补助资金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