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打破人大代表任期终届制
青岛日报讯 人大代表一旦当选,就基本成了“终届制”,这在无形中产生了个别不发言、不提议案建议、不参加代表活动的“三不”代表和对议案建议总是凑数附和的“南郭先生”。记者昨天获悉,市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 《市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对此类“三不”代表、“南郭先生”亮出辞职 “红牌”。
此次通过的《意见》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设立了一系列硬杠杠:规定代表每年参加小组活动不得少于6次,任期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1次,对不积极履职、无故不参加人代会的代表实行代表资格劝辞和代表资格终止制度;规定代表任职期间连续两年请假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年内三次不参加闭会期间小组活动的,对代表因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述职评议不满意率达到50%以上的,本职工作繁忙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或会议的,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务的,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规定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终止其代表资格等。
“人大代表打破‘终届制’,推行动态管理,有利于诊治人大代表‘能上不能下’的积弊,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感、危机感和成就感,从而激发履职热情。 ”一位市北区人大代表对此表示。
据悉,市北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意见》的同时,已向16个街道人大工作室下发了2010年度街道人大工作意见,要求规范对代表的动态管理,及时、如实填写代表履职档案,详细记录代表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