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一家药品零售店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被责令停业
近段时间,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各药品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巡查督导时发现,马场坪街道一家药品零售店不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药店当即被责令停业。 为认真落实省、州、市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连日来,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连锁总部及规模较大的药店开展约谈,及时传达省、州、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销售退烧药,对相关情况要严格进行登记,主动引导发烧人员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零售药店的巡查督导力度。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马场坪街道某零售药店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三令五申的疫情防控要求无动于衷,药店在经营过程中门户大开,无测体温设施设备、无疫情防控提示语、无健康码、未设置退烧药专柜、未张贴退烧药目录、未张贴发热门诊相关信息、营业人员也未佩戴口罩,相关的情况登记表也是凌乱不堪,形如虚设,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零售药店停业,目前,该零售药店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均已注销。 为此,福泉市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对退烧药品销售监管给予理解与支持,同时对发现拒不执行、虚假执行和消极应付疫情防控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市民的举报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