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检查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长江禁渔”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部署 第一时间传达并落实长江禁捕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立即对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以及大型超市等开展禁止使用和销售长江流域水产品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加强不捕、不卖、不买、不食的宣传教育,及时宣传禁捕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同时,在农贸市场、超市、车站、餐馆、村(社区)办公楼等场所张贴“长江禁渔”海报和《告知书》等宣传资料。要求各类经营户务必遵守长江流域禁渔有关规定,不得销售禁止捕捞的长江鱼类产品,引导广大群众不购买、不点餐、不食用长江鱼类产品。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其守法自律意识。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经营场所的检查,农贸市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相关产品交易(包括采购、加工、销售等)。严禁餐饮单位在餐饮场所内养殖、采购、烹制、销售“长江禁渔”产品;坚决杜绝野味、长江流域野生鱼入店,督促水产品经营户做好索证索票,建立健全水产品进销货台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做到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对投诉举报或执法检查发现的涉及违法生产、加工、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线索,一经查实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6家、水产品经营户7家、农贸市场6家、张贴宣传公告130余份。下一步,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聚焦市场监管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强化“长江禁渔”政策宣传,畅通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同时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