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水务局三个一推动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节水用水条例》的颁布,有效保护水资源利用,提高节约用水率。福泉市水务局快部署、快行动、快落实,切实将《贵州省节水用水条例》实施转化为务实行动,在全市上下倡导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结合水务工作职能,坚持带头学法,将《贵州省节水用水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学习内容,充分认识《节水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条例》总则、节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条例》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节约用水、依法管水意识,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护水资源利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举办一次宣传活动。发挥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简报、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新闻媒介等平台,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水普法宣传,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基层、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条例》法律法规和保护意识,强化依法取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促进节水用水常态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升社会知晓率,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舆论氛围。 扎紧一套管理机制。按照“节水优先、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福泉市水资源分布和《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办法,强化水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三条红线”管理指数,对工业、农业、城镇等重点领域严格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扎紧取水、用水、供水审批环节,着力在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节水措施落实等工作中切实加以贯彻,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