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三抓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近年来,福泉市始终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抓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福泉市出台了《福泉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活动进行了规范,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案件处理流程、责任追究等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必须达到100%。 二是抓统筹,强化工作推进。为全面掌握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市司法局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每月报送本单位的应诉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审理法院、裁判结果等,同时每个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3日必须将本单位出庭应诉负责人报至市司法局进行备案。 三是抓实效,强化考核督查。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依法治市目标考核,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作为考核指标任务,增强考核实效,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2020年,福泉市各行政机关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