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医保局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州医保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医保局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确保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创新服务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理。市医保局下发文件,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提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等非接触式办理,在保证能够为办事群众和单位及时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 开通医保“绿色通道”,紧急事项及时办理。开通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和结算“绿色通道”,及时预拨市人民医院1200万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10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及常规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公布业务办理预约电话,特殊事项预约办理。对确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的业务,向广大群众公示预约电话、咨询电话、紧急备案联系电话,引导办事群众提前电话咨询及预约,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办理,减少人群聚集。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安排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切实做好预约服务。 实施“长处方”,实现便民办理。根据州医保局要求,疫情期间,市医保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调整特殊门诊单次购药量和购药间隔期,减少病人领药、跑路次数,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放宽部分业务办理时限,非急事项延期办理。延长2020年度城乡医保缴费时限,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集中征缴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做好经办场地防护,消除隐患放心办理。做好经办服务窗口、办公区域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对经办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 强化组织领导,实现依法办理。为进一步加强医保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定机构”是否如实登记上报购买感冒退烧药品信息、疫情期间感冒退烧药品等价格是否涨价、是否存在囤积药品不销售情况、短缺药品及防护用品的采购销售情况进行督导。通过督导,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药品及防护用品销售情况,进一步增强“两定机构”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医药行业自律,保障防疫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